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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15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打印


关于申报“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的通知

研培【20138

有关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宣传和总结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所取得的经验与成绩,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决定继2005年首届“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评选活动后开展2013年第二届“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评选活动。

我校从1998年开始招收和培养工程硕士研究生,目前工程硕士研究生已具一定规模,十多年来,各工程领域积极探索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规律,逐渐形成了自己的培养特色,管理日趋规范,培养质量得以不断提高。在首届“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评选活动中,我校取得了骄人业绩,有6人获得表彰,在全国排名并列第六。望有关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戒骄戒躁,努力做好本次申报工作并期望取得更好的成绩。

请严格按照“关于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评选办法”,积极、认真物色人选并组织有关专家对参评人选材料进行初审,于2013531日以前将“参评‘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推荐表”和有关书面材料送交研究生院培养与管理办邓玲玲(三办207房,电话:88836997),同时将推荐表和有关材料的电子版发至lldeng@csu.edu.cn,电子文件名称要求是:T+10533+参评人姓名.doc。逾期不受理。

学校6月中旬组织专家评审后统一上报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

研究生院培养与管理办

2013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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